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须每五年在加拿大累积住满两年,才可以保住永久居民的身份。但移民法同时也规定:对于被加拿大注册的公司、团体或者政府机构派驻海外工作的全职雇员,他们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可以被算作在境内的居住时间。
因此,近几年来,一些由于种种塬因无法在加拿大满足居住义务的移民人士,纷纷采取外派工作的形式来保留枫叶卡。但一些申请人由于没有充分理解以外派形式保留身份的政策,因而在办理枫叶卡延期中遇到麻烦。本中心曾接到大量这类求助电话。最常见的情况如下:
一. 申请人的雇主不符合要求。对于被加拿大的公司派驻海外工作的人士,其雇主除了必须是在加拿大注册的公司外,还必须在加拿大正常运作、具有产生收入的能力并能实现预期的利润。前几年,一些在加拿大居住时间不足的枫叶卡延期申请人利用移民局对外派形式监管不严的漏洞,成功换取了新的枫叶卡。他们的做法是:要求其在加拿大的亲友注册一家公司,然后由该公司把自己“派往”海外工作,并向自己发工资。但近两年移民局发现了大量利用这种形式造假而骗取新枫叶卡的案例。因此,目前对以外派形式办理枫叶卡延期的申请,移民局的审查非常严格。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的雇主出示各类能证明其在加拿大正常运作及有盈利能力的文件。一些申请人确实被加拿大的公司派往海外工作,但因为其公司刚刚成立、规模太小或还不具备盈利能力等种种塬因,被移民局认为其雇主并不符合要求,因而无法领到新的枫叶卡。
二.申请人并非符合要求的全职雇员。根据移民局的规定,被派往海外工作的全职员工,其收入也应达到该公司所在省份的最低工资要求。比如,被安省的公司派往海外工作的员工,其时薪也要达到$10.25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全职工作的定义是每周至少工作37.5小时。而本中心曾接触过的一些被拒案例,一些申请人的全年报税收入只有1.5万左右,显然不符合全职工作的要求。
除了上述因申请人没有充分理解外派保卡的政策而遇到麻烦的情况外,我们也遇到了一些确实符合外派条件的枫叶卡延期申请人的求助电话。塬因是:如上所述,目前移民局对以外派形式办理枫叶卡延期的案例审查特别严格。移民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及其雇主补交各种证明材料,因此审理的时间会比正常的枫叶卡延期处理时间长很多。有时候审查时间甚至超过一年。而一些申请人的枫叶卡在此期间过期,造成了出入境的麻烦,因此向我们求助。
在此,提醒那些无法在5年内住满两年的移民人士,要慎重考虑是否以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如果您确实要以外派形式保留身份,则要注意上述的问题。 |